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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取用

《礼记·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名、字的区别:

《白虎通德论》卷八《姓名》:君前臣名,父前子名。谓大夫名卿、弟名兄也。明不敢讳于尊者之前也。

古人的名一般仅限于君称臣(上对下)、父呼子(长对幼)。(用于第三人称则视情况而定,直呼人名的情况不算少见。)

《白虎通德论》曰: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又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字:平辈之间,相互而称。下对上,卑对尊可以称字(凭关系亲疏而定),但绝对不能称名。

古人名来自父母,至弱冠则自行取字。

取字常见的方法:

一、同义:名、字意义相同。

如:诸葛亮,字孔明。

杜甫,字子美(“甫”为男子美称)。

秦观,字“子游”,陆游,字“务观”,“观”和“游”,文意相通。(话说你俩咋不组团说相声呢?)

二、反义:即表字和名意思相反,一般用作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