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的取用
《礼记·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名、字的区别:
《白虎通德论》卷八《姓名》:君前臣名,父前子名。谓大夫名卿、弟名兄也。明不敢讳于尊者之前也。
古人的名一般仅限于君称臣(上对下)、父呼子(长对幼)。(用于第三人称则视情况而定,直呼人名的情况不算少见。)
《白虎通德论》曰: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又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字:平辈之间,相互而称。下对上,卑对尊可以称字(凭关系亲疏而定),但绝对不能称名。
古人名来自父母,至弱冠则自行取字。
取字常见的方法:
一、同义:名、字意义相同。
如:诸葛亮,字孔明。
杜甫,字子美(“甫”为男子美称)。
秦观,字“子游”,陆游,字“务观”,“观”和“游”,文意相通。(话说你俩咋不组团说相声呢?)
二、反义:即表字和名意思相反,一般用作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