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到了。”
我这才注意到,已经到了家属楼的院子。这老巢地位巧妙,在灯红酒绿的场所,不容易被人注意,但是人流量又大,前面是一家海鲜大排档,社会上三九流的人都有,出去开车十分钟就是夜来香和三家酒吧,其中有一家酒吧的地下室应该是赌场。往南四十多分钟就到港口,各种走私物品都可以方便的运过来。
“这地方还真是选得好。”适合黑社会运作。
他有点儿得意:“我挑的地方,以前就在你那小别墅差不多的一个别墅里。我们在瑶树林那边有几笔房地产生意。所以老巢当时就近在那儿了。后来我当了老大,就把地方该到这里了。旧是旧点儿,方便。”
“哦。”我听得不太明白,只听见他有房地产生意,顿时两眼放光,琢磨着合同结束之前一定要搞个十来套房子才好。
“要是你们帮派的人欺负我怎么办?”我问。
他看我一眼:“我估计只有你欺负人的份。”
“……你太看得起我了。”要是有人拿枪指着老子的脑门儿呢?
你没看那些个故事里,凡是进入黑帮的小受不是被虐的身心俱毁是不可能出来的吗?!
“不过。”他说,“你别去惹某些人,他们也不是吃素的。”
“我知道。”我说。
“走了。”他一手提着给我买的衣服,一只手自然而然的牵起我的手,往楼里面走。
我吃了一惊。
多少年没有被人这样单纯的牵手了。
每次有人握着我的手,迎面的不是恶心的笑脸,就是不停的用力抓着我的手抚摸着。
我都快忘记这种感觉。
两块儿皮肤的相遇,有点儿凉。两种体温的交错,却渐渐温暖。
我有些微的慌恐,忍着挣脱的冲动,手心冒了冷汗。那种感觉,就好像穿了身运动衣配了一双圆头皮鞋一样的怪异。确有那么让人不忍心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