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帮手?不行么直说,我可以理解,其实我很宽宏大量的,我知道你笨,知道你蠢,知道你肯定骂不过,所以我现在很有良心的给你个建议,以后,表惹我,我对你们公子不敬那是我跟你公子之间的事情,你们没必要也没这个本事搀合,小心我骂得你羞愧自杀!老子心情不好……”我双手抱胸,一副拽样。
“啊啊啊!我要杀了你!”某女终于发疯。
“杀我?怎么杀?用牙吗?那麻烦你咬之前准备好大夫,我不想得狂犬病。”以前她说要杀我我还有点忌惮,毕竟能跟着孟兰君来延国搞活动得不会是表面上那么柔弱得人,可是现在我早就看出孟兰君不会让她动手,我还有利用价值呢。
果然,在某女彻底狂化,战力飙升3000点以上挥着血红得爪子向我扑过来得瞬间,孟兰君淡淡的冷冷的一声轻呵:“媚儿,倒茶。”
那女人的爪子在001秒后向一旁的茶壶伸去……
……我汗。
干笑着摸摸肚子,我懒得再鸟这帮子狗男女,向厨房走去。
山寨的伙食还行,早上馒头中午大饼晚上是有肉有菜有汤的正餐。
自从我在这儿呆着的第一天晚上,我就被这儿的山贼感动了。
兰国穷我知道,那儿贫瘠,人少,丝绸之路的打通也没给他们多少好处,他们没有可以卖的东西,大多的兰国壮丁要么是给延国金国的商队做佣兵,要么就是拦路当强盗赚钱。
可是照理说作为一个国家的根基力量,军队无论如何都应该是有很好的营养保障的。
但是这儿化妆成伙夫的随军厨子却让我极为佩服。
他很强壮,相当的强壮。
他的强壮使他更好的利用一切食材,他像对待宝贝一样对待每一块肉,一根肉骨头,在充分利用了肉和骨髓后,他还会把骨头给剁成泥做成肉骨头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