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他们让开路,让一伙骑着半人半兽形的队伍跑过。
麻雀看着擦肩而过的人,被当做马骑的是一个年轻男人,他很强壮,但是精神萎靡,身上又脏又乱,银白的兽毛上还沾着血迹。
那是狼人族。
麻雀眼睛一红,她曾经结交过一个小狼族女孩,也是一身银白的毛发,活泼可爱,速度极快,连鸟人都鲜少有人能快过她。
“快抓住他!有动物要逃跑!”
前面突然吵闹起来,他们马上扭头,努力往前方看,看不到的着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前方,一个男人鱼,鱼尾在地面下摆动,就像在海水里一样,快速往后面的登陆点游去,他的上半身露在地面之上,依稀可见道道伤口。
野狼哼了哼,手一抬,便死死卡住了人鱼的脖子,另一手一拳挥出,人鱼被打飞,撞到追来的人身上。
那些人马上爬起来,其中一人手上还拿着打开的项圈,在其他人压制住人鱼时,快手快脚地扣在人鱼脖子上。
“人鱼实在太滑了,稍不小心,就被他们跑了!下次还是给他们用手铐吧!”
“咱们的手铐全是大块头用的,没有普通型号的。”
“卖了他不就有钱了,记得提醒我买手铐!”
一伙人马上过来感谢野狼,看到身后的布囊眼睛瞪大了。
这一路上他们极吸引人。
“天呐,您这手笔也太厉害了,居然抓了这么多只?不知大人是?”
“没看到胸章吗?”小混蛋身边的人齐齐挺胸,让胸前的徽章更加明显。
那些人一看,倒吸口气。
“竟是野狼大人!天呐,今天是见到名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