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没有答案,只有疑问。
翻来覆去了良久,想不出一个让自己信服的答案,邻床上的费胖子鼾声噜噜,睡着正香,偶而一脚,蹬下了被子,露着凸出一大块的浑圆肚子,简凡蹑手蹑脚地起床来,捡着被子轻轻给费仕青盖上,费仕青根本不觉,呼噜着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
生活,或许只有像他这样才会幸福,不过这种幸福是自己享受不了的。也许,我真该为自己活着而不必顾及什么了,简凡想着,掖好了被子,努力不再去想这些烦人的事,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第三卷 浪起几重波 第47章 孤枪雨夜响
砰……砰……砰……
声如爆豆的枪声回荡在孤零零、冷清清的地下射击场,瓢泼的大雨天,天色近晚,只剩下了一个孤寂的人,单枪孤人,在移动靶厅,重复着不知道已经重复了多少天,多少发的射击。天生的双眼缺陷几乎是无法更改的,就像性格里懦弱的因子一样,一直藏在你身体里、血液里某一个部位,总是在关键的时候拖着你的后腿让你无法前行。
而枪,能给人力量,从冰冷的金属质感中,从猝发而至的后座力中、从眼可见到的穿透力中,简凡隐隐地感觉到了一种快意、一种渲泻随着子弹的轨迹释放出来。不管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不管是勇敢的还是懦弱的,枪在手,会让男人胆气更生。
不知不觉中,已经打坏了两支老五四式手枪,这种在军警两界广为人知的传统名枪,虽然没有六.四的小巧、没有七七那种简便,但胜在稳定,胜在它的威力。或许就像队长所说,这是男人的玩具,只有够强够悍的男人才驾驽得了这种暴烈的玩具。
只用一种枪、只有一个人,简凡喜欢上了枪,就像喜欢菜刀一样喜欢这种老式、传统,已经濒临淘汰的枪。这里成了自己最惬意的空间,可以自由地发挥、自由地想像、自由地施展,或许从心底里,简凡一直想成为像队长那样,顶天立地的男人;或许像李威那样,警界和商界的传奇男人;或许即便是像蒋九鼎也有过人这处,虽无大权在握,却有财富累家。
费仕青走了,吃了三天、玩了三天,潇洒地走了。从费胖子身上,能清晰地看到自己,以前就是和他差不多一个样子。而现在却对这种生活有了点厌倦,或者,即便是想再继续这种生活,也不会再有什么机会。
男人,活着应该有点担当了,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话,还有自己可以依靠,可以相信。什么事都不难,就像这次得到房子一样,我能搏到更多。简凡第二次站到那所房子里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很行,自己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自己或许需要更多的东西来充实枯燥乏味的生活。
砰…砰…砰…
枪声接连击中了移动的靶身,几乎不用再看,简凡都确定正中靶心。就像在最得意的时候刀身掠过肉层,整整齐齐,长短相一,毫无二致。只不过,只有在得意的时候才做得出好菜美汤,而现在却是在失意的时候,打出了很舒爽的几枪。
陈十环师傅曾经说过,狙击步打到了极致可以用第六感感觉到子弹击中目标的那一刹那。简凡一直以为这是胡扯,不过今天隐隐地感觉到那种枪与心、枪与人合一的感觉。就像队长曾经说的,靶不在眼中,而在心中。或许,不管是快枪和神枪,它最终的都是归于一个目标,靶,永远在心里。而现在,简凡有了这种充盈的感觉。
怎么会这样?稍稍停顿了一下,一个飞快地转身,一个飞快的腋下出枪,这一枪随着心里的波动稍稍偏移,几乎也接近了靶心。又是一个换手,出枪,自上而下的靶,简凡几乎觉得自己感觉到了子弹的轨迹像一条刁钻的小蛇,直插入靶心的位置。
我知道了!简凡恍然大悟。
我的心静了!我知道我该干什么了,我不再害怕了。以前我想穿警服又害怕危险、想和香香长相厮守却又牵挂着身边的美女、想收黑钱又害怕担上恶名、想在外面闯荡却又忍不住恋家。结果是患得患失,终究都要失去;怕狼怕虎,终究要被狼虎分食。
而现在,我不再害怕了。黑钱不黑钱,我已经收了,而且收的不少;闯荡不闯荡,我已经闯了。危险不危险,我也趟了。假钞案里的悍匪曹航、混迹黑道的皮向南,还有貌似巨无霸的仁通,都不是倒在我的脚下了吗?我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我…不…害…怕!”
简凡心里一字一顿地说着,两眼暴出了犀利的眼光,手起枪动,声响中靶,最后一发,准确地击中在刚刚露头的移动靶上。后座力一丝一毫也没有影响到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