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去了王爷身份,往人前一站,他也有天生骄傲的资本。
天底下面容俊美至此的男子,恐怕找不出几个了。更何况他浑身上下都透着令人无法忽略的男子气概,令人有躲在他麾下即可一生无忧的向往。
难怪府中那么多人前仆后继想尽法子涌上去,见了他就跟饿狼见了肥肉。
睿亲王德昭,一块无人享用的大肥肉。
将眼前人同一块肉联想起来,便显得格外滑稽,幼清忍着笑意,乖乖福礼。
他瞥她一眼,招了招手,示意她跟过来。
林间,他牵着马,她牵着猎犬,亦步亦趋。
她的步子很轻,游影似的,让人几乎察觉不到她的存在。德昭用余光去瞄,一点一点地打量她,瞧了额头瞧眼睛,再往下便瞧不见了,视线往下,瞥到她的一双手。
雪白肌肤,手指修长,指甲透着粉,像是浮在水上的桃花瓣,小巧可爱。
宋阿妙也有这样一双纤白的手,她爱染蔻丹,小小年纪,手涂得鲜红,招摇过市。
德昭望怔了眼,待回神收敛,忽地瞥见旁边人悠闲自在,明明知道了他在瞧她,却不躲不闪,没有一丝害羞怯意。
仿佛笃定他不会拿她怎么样。
换做他人,只怕早已暧昧得小鹿乱颤,心花怒放。
幼清觉得他看得太久,那目光分明已不是方才那般迷离失神,如果说他刚才看的是别人,那么他现在看的,就是她了。
幼清定了定,规规矩矩问:“爷,还往前走么?”
德昭也不回答,只看着她,嘴角微挑,道:“你这性子,沉稳得很。”
不知是嘲是讽,幼清权当是夸她的了,荒郊野外的,她可不想来虚伪请罪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