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是。】
【求唱威风堂堂,求娇喘,求求求。】
【扔个铜球。】
时逸身上穿着圆领的白色字母t恤,下面是破洞牛仔裤以及白板鞋,头上反带着黑色棒球帽,桃花运微眯,眉目中带着一股子放浪不羁的味道。
他调整了一下麦,低沉的嗓音透过电脑,磁性迷人:“你们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弹幕上全都在说‘可以’‘ok’‘没问题’。
“那我开始唱了,这首曲子是我读书的时候写的,有很长时间了,随便唱唱,不喜欢就和我说。”话毕,不管弹幕上的反应,男人抱着吉他,自顾自的弹唱起来。
平时众人听在耳朵里的音乐,都用了很多伴乐。
按理说,只有吉他一样东西,难免会有些单调,但时逸的声音很好的掩盖了这种不足。和当初在酒吧内追求刺激的重音乐不同,这是一首清新暧昧的小情歌。
苏渃不得不说,时逸在音乐方面,真的很有天赋。
只是简简单单的哼唱几句,众人的脑海里就不由自主的蹦出一些画面来。
炙热的夏季,青翠的绿叶,知了的鸣唱。最美好青涩的年华,两个人走在蜿蜒的鹅卵石小路上,每一个眼神接触,都心照不宣的移开目光。
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学生时代。
或暗搓搓的背着父母老师恋爱,或怀抱着自己小小的心意,默默的暗恋着。
一曲完毕。
时逸对着镜头歪歪头:“我唱的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