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骜忽然收敛了笑容,骂道:“那我要你干什么?出去!别让我说第二遍!”
柏易从善如流的退出去,关上了门。
他不喜欢孩子,年幼的或是大一点的,他都不喜欢。
所以他觉得自己爱上男人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爱上男人就不用生孩子,就不用忍耐烦躁去养育孩子,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吗?
孩子总是喜怒无常,喜欢的时候恨不得天天抱着亲着,讨厌的时候就恨不得咬烂踩烂,喜好分明,还带着天真的狡猾和残忍,全凭本能行事。
而小孩子,最能看破人心。
柏易就记得他有一个亲戚,那时候亲戚在做生意,生意做的如日中天,所有人都很敬佩他。
但柏易一眼就能看出来,对方看不起他们。
那种感觉很难用言语形容,长大以后,柏易再跟对方打交道,却发现对方其实隐藏的很好,那种轻视和不屑非常轻微,没人发现,甚至是长大后的他都需要花时间去分辨。
但小时候,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于是他开始不喜欢孩子,因为孩子会睁着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用懵懂的视线,去看透一个个虚伪的成年人——包括他。
柏易开始准备晚餐,要不了一个小时,一桌菜就准备好了,他给自己也留了一份。
毕竟看样子,孟骜也不像是会愿意跟他同桌吃饭的。
饭菜摆上桌之后,柏易走上二楼,又敲响了房门。
得到孟骜的应答后,柏易才推开门。
“饭菜做好了,我接您下去。”说着,柏易就准备上前把孟骜抱上轮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