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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十三经之一。

传说是孔子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

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

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

明朝这个时代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解,宋代邢昺疏修正的版本。

他守孝,而且是重孝,这个时候看什么书都不合适,只有看《孝经》,才让人没话可说。

《孝经》,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述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

指出孝是诸德之本,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

《孝经》首次将孝与忠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

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

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君主服务联系起来,认为“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孝经》还根据不同人的身份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