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不是这衣服呀?”乾启毫不客气,扯过她的衣领就要看。宝珠连忙躲开。
乾启一把拉住她的手腕,“走,赶紧去医院。”
“不去!”宝珠的小皮靴紧紧抠住地面,“生不入官门,病不入医院。”
“这是什么破规矩。”乾启急了,“过敏严重会休克的。”
宝珠摇头,搓了搓脖子说:“买个药擦一下就好,不去医院。”
乾启此时很懊恼俩人不够熟,不然抱也要把人抱到医院,两人僵持了一会,宝珠的执着终于占了上风。
俩人去药店买了药。
在回到宝珠家门口的时候,他主动提出,“我帮你抹吧,那在后脖子上,你看不见。”
宝珠没什么意见,把法兰绒的外套领子向后扯了扯,又把白色衬衫领口的扣子解开,头发弄到一边,“好了。”她转身望着后车窗,等着人抹药。
乾启却一动不能动,望着那一小片露出的雪白脖颈,忽然心跳失速……
她这么柔顺,安静,乖乖的等着,怪不得常听男人给女人说,“乖乖的”,原来女人乖的时候,是这样的。
如同最温柔的乐章流过自己心间,一个音符,一个音符,他的手指轻颤着,心都颤颤巍巍起来。那细嫩的皮肤,手指挨上都能揉碎了般。
心跳过速,需要更多的氧气,却不自觉的压着呼吸,手中的棉签,重如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