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额头冒出冷汗,心神俱碎,初冬,竟然感到三九天的酷寒,她不知该如何是好,毕竟是个21岁的女孩子,一向锦衣玉食,家里人宠着,任性胡闹也是小打小闹,她并没见识过,人性真正的丑陋邪恶。
在二十万和她之间,她第一次感觉到翻脸无情的可怕。
可无论她此时乞求哪一路神仙,也是没人会赶来相救的,明珠徒劳地拉着李思蕾,不知所措地询问着:“思蕾,怎么办?怎么办?”
而对面,
此时那剩下的十六个人也纷纷矛盾着:
一些人想:这世上,都是爹生妈养的,今天这钱要是要不来,不都说明她们的人品没有刘芳芳值钱吗?
而另一些人,想的更为现实,在一个所谓朋友,和二十万之间,二十万,显然重要过一个朋友。手足尚且可以为钱财反目,何况是他们这样的朋友。
更现实的一些,想的却是,如果别人都要了,自己不要,那么甄明珠,又能记得自己这个朋友几天?可自己要她这样的记得,又有什么用?
只有钱,是最实在的。
“走吧,去找明珠理论。”其中一个男孩子,率先开了口,意外的是,一个犹豫拒绝的都没有。是啊,自己不去,又会得罪这里其他的朋友,谁会那么傻。
随大流,才是主流的处世哲学。
当大家站到了面前,明珠才彻底的绝望,事态,真的竟然像洪水一样,往着一个不可控制的方向奔腾而去,她惊恐而错愕地看着大家,几乎要落下泪来。
“甄明珠,你什么意思?看不起人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