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瞅一眼院外,霍兴华可怜兮兮的说:“下辈子我投胎当狗得了。”

沈禾哈哈大笑,过来垫着脚尖亲他一下。男人瞬间被治愈, 低头想要抱她,被她泥鳅一般滑不留手的躲了。

沈禾是后世长大的, 比本土居民开放的多。否则也不会让霍兴华在这儿吃饭,任屯里的社员背后议论。

孤男寡女怎么了,又没碍着谁。只要没具体的动作,对于闲言碎语, 这俩都不在乎。其实她俩凶名在外,那些不堪入耳的话根本没人敢当面说,甚至都不敢让跟他俩关系好的人听到, 唯恐招惹一顿削。

“我走了你别凑合,一个人也得好好过啊!”

霍兴华笑笑,迈开大长腿两步过去将她抱在怀里。“要不你带上我得了。”

沈禾知道他舍不得,其实她也舍不得。若不是为了以后的生活和父母的心疼,她是不准备考大学的。

伸手搂着他的脖子。屋内寂静无言,浓浓的温情在默默流淌。别有忧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告别生活了四五年的地方,沈禾不舍的只是留在这儿的人。天下之大,吾心安处是吾乡。柳溪屯,我很快就回来。

火车站依旧是妈妈来接,她跟以前比更有活力,充满了朝气。看到她激动的搂住,开口就埋怨。

“你以前很喜欢中文的,怎么去了趟农村,大学都要学农了?难道想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啊?”

沈禾搂着妈妈的胳膊,娘俩儿跟着人群出站。“跟土地打交道怎么了,妈你这思想可不对啊!土地是最养人的,没有土地哪来人类的繁衍,生生不息越来越壮大。民以食为天,这事业很伟大的。”

“好,好,伟大,伟大。”沈妈妈拍拍她胳膊,转头仔细瞅她的脸。皮肤依旧白嫩,五官精致美丽。好像比之前更漂亮了,从含苞待放到亭亭玉立,仿若盛开的清莲,清丽而淡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