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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她十岁那年,还因为不想在过年穿妈妈买的粉色蕾丝连衣裙串亲戚,被妈妈打了顿屁股。

这房子是叶伊人爸妈买给她的,叶伊人本来跟爸妈一起住的,但是实在是离公司太远了,每天来回通勤加起来三个多小时。叶伊人还有开车恐惧症,总觉得她开车就会出事,死活不肯去驾校练车。

眼看着女儿上班没几天又要辞职家里蹲,叶伊人爸妈果断在她公司附近买了个公寓给叶伊人住。虽然废宅女儿周末不会回家,但是叶伊人爸妈会时不时上门看闺女。

可是现在叶伊人打算辞职了,也不知道房子会不会被那对冷酷无情的爹妈收回去。

算了,能住一天是一天。叶伊人超级乐观。

“放心,如果我被赶出家门了也会带着你流浪的。”既然决定了要养它,除非叶伊人不在了,否则就绝不会抛弃它。

“要给你起个名字呢,叫什么好呢?大福?”叶伊人超喜欢便利店的草莓大福,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名字。

二哈趴了下去头枕着屈起来的前爪,摆出了拒绝的姿势。

“唉不喜欢吗?”叶伊人有点沮丧,她最喜欢的食物这只狗竟然不喜欢,亏它还跟了她一路。

“那你喜欢什么名字呀?”叶伊人决定做一个民主的主人,名字是要跟着二哈一辈子的,可不能取个它不喜欢的,万一“怀恨在心”趁她不在撕家就不好了。

二哈趴下去的耳朵竖起来。

“糖饼?酸奶?糖葫芦?哈根达斯?芝士?泡面?”叶伊人报了一通吃的东西,二哈从一开始聚精会神的听着,到后头转过头去不理她。

沈非禹有些无语,蠢女人,脑子里只有吃的。

此时的二哈并不是一只单纯的哈士奇,它身体里住了沈非禹的灵魂,也就是叶伊人的前男友。

“臭崽子你好难伺候,这么多名字都没个喜欢,干脆叫你大鱼好了。”这名字还是她给前男友取的外号,既然都是狗,那名字就共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