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得陈凯心中一动,随后找到了一段记忆。
前身能从清水湾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混回土瓜湾,是因为……他帮某个老大养了一房小的。
简单的说,就是当了回大哥的接盘侠。
这也是前身昨晚喝得烂醉如泥没回家,还跟皮口八这扑该挤在一个房间里睡的原因之一。
那个家毕竟有一房大嫂。
前身又是那种小心翼翼的扑该卧底,鬼知道被上司灌了什么迷魂汤,这种盘都敢接下来,然后又左右为难,动都不敢动。
都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现在皮口八这么委婉扭捏的说辞,意思也很明白,正经的大哥想让陈凯再接盘了。
对此,陈凯二话没说,直接夺门而出:“走!”
这踏马这么好的事情,必须得去啊。
以前只能想想曹贼,现在……哈哈哈哈哈。
趁着去湾仔的功夫,陈凯整理了一遍记忆,发现这个香江有点大杂烩。
前身在的社团是天门,号称最大的社团。
又有洪兴、东英、和盛联、十三帮等一堆乱七八糟的社团,其中洪兴有个叫靓坤的挺出名……
天门的老大就叫天哥,而皮口八叫大哥的人外号叫猪油仔。
陈凯对他很有印象,是社团里类似师爷兼收租佬的身份,长得酷似王三日,却不是k哥那里面的猪油仔。
是前身一直想要舔的角色。
这回算是个舔上了,人却没了……
整理完记忆,陈凯只得出这么一个叼结论:“全踏马是乱的!”
不过都无所谓,现在去迎娶大嫂最重要!
一路偶尔看到当街喊打喊杀的场面,陈凯捏了捏拳,看着身上肌肉有但不多的情况,莫名有点慌。
不过还没等他整理好新的心情。
出租车已经将陈凯跟皮口八送到了地方。
场面不算大,但随处可见一些矮骡子,还有纹龙少年,其中还有个红棍。
这让陈凯心中暗自凛然。
见到陈凯,跟王三日一样挺着个大肚子、夹着皮包的猪油仔笑呵呵的招呼一声:“阿凯,来,大哥给你介绍个老婆。”
说话间,猪油仔将一个低着头看不清样貌的姑娘给推了过来:“这是阿梅。”
“怎么样,还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