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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五官深邃,纤长的睫毛下,深褐色双眸炯炯有神,倒映出祝畅的模样。

“还认得我吗?我是住对门的,刚回来,看见你家门开了,以为出什么事,就进来看看。”

顷刻冷静下来,祝畅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张口说出设计好的理由:

“没事就好,我先走啦。”

“等等。”

可惜,安德烈动作更快,他一步跨上前,抬起双手,将祝畅困在自己与墙壁之间,声音低沉而有磁性:

“来都来了,不要走,留下吧。”

安德烈上身只穿一件白衬衣,他肩膀宽厚,结实的腹肌似是分分钟要撑爆扣子,一身腱子肉硬邦邦,像一面铜墙铁壁。

“你身材真是好呀,床上一定很受欢迎,就别祸害我了吧。”

嘴上不慌不忙跑火车,一眨眼,祝畅站的地方只剩一只灰色的竹鼠,从安德烈两脚之间蹿出,一溜烟往外冲。

“没想到吧。”

祝畅得意不已,他能变作竹鼠,这就是他能屡次死里逃生的原因。

“唔。”

没等祝畅跑到客厅,他身后无端刮起一阵风:

来不及回头,他感到后颈一片温热,四肢动弹不得,竟是整只鼠被叼了起来。

等被放到一个毛绒绒的怀抱里,他才看清,那是一只巨大的棕毛狗,个头足有半人高,全身有一米多长;鼻子漆黑,深褐色的双瞳,体格强壮,淡红舌头亲昵地反复舔过祝畅的皮毛。

大狗渐变色的毛发浓密茂盛,柔软有光泽,躺上去极为舒服。

然而,此时祝畅身体本能地瑟瑟发抖,两眼紧闭,脑子一片空白,只余一个念头:

“要被吃掉了。”

大狗对祝畅爱不释口,将他圈在怀中,里里外外舔个遍,一边舔一边宠溺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