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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萧四叔的安排,就得另行调整了。

萧凌玉成立一家豆腐制品公司。

萧爷爷夫妻,萧大伯夫妻,萧爸爸夫妻,萧三叔夫妻,及萧四叔夫妻,都是这家公司的股东,萧凌玉不参与。

每对夫妻的股份都是20,除了萧爷爷夫妻只拿分红外,剩下几对,都可参与公司管理。

股份一样,但公司总要一个说话的负责人。

可不管他们是谁,都没有这个能力。

于是,萧凌玉就打算从外聘请高薪聘请一个职业经理人来当公司总经理。

如果要总经理尽心尽职管理的好话,以萧凌玉的建议,每个人拿出1的股份,分给这个总经理。

与之相反,如果这个总经理没有这个能力,那就只能对不住了。

请走人!

对于公司未来如何发展的整体战略,还必须再好好规划一下。

既然属于豆制品公司,那么现在萧三叔和萧三婶所卖豆浆豆腐花的收入,自然归入公司了。

对此,萧三叔和萧三婶一点意见都没有,一切听从萧凌玉的安排。

毕竟,如果没有萧凌玉的话,他们还在给别人打工,一个月才拿两三千块钱。

现在成立了公司,他们现在好歹也成了老板了。

至于,是不是挣钱,那是肯定的。

不信,你看这豆浆豆花卖得如此之火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