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8楼:不是钱的问题,上实锤。
509楼:看到图片没,一水的外国英俊小伙,全是作者请来的律师,十五个人啊!能抵一个上市公司法务部。
510楼:真的假的?
511楼:真的,比真金还真,图上律师当着记者的面,出示律师从业资格证,特高级的那种,编号可查绝无虚假。
512楼:手欠的我复制粘贴上官网一查,结果出人意料的牛,图片、图片。
513楼:哇哦!大开眼界,果然不是为了可怜的版权费用,单单请一位律师的钱够我吃几年,怕了怕了。
514楼:照这么看,天启这次踢到铁板了?幸灾乐祸jpg。
风口浪尖的天启老板暴跳如雷,叫来张导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要不是张导提出拍摄要求,他能义无反顾掉进这么大个坑里爬不出来,所有人都在看天启的笑话。
张导冤的一批,当初是老板说没事,一切由公司负责,现在出了事反到翻脸不认人,全推到自己头上,真当自己是泥捏的。
“负责联系作者的是公司。”张导不背这个锅,火大的摔门离开。
势态不可控,张导还要可怜的名声,发围脖澄清始末,附上电话录音,冤有头债有主,该找谁找谁去。
天启老板运用背后关系网,让公关部行动起来,编些对公司有利的话,引动舆论靠向公司。
外籍人又如何,强龙不压地头蛇。
这个案子公司法务部仔细研究分析,胜出非常困难,不单单是原告方拿出的证据,指向天启违规侵占作品,最开始启用该作品时,就没有很好的公关,堵上该有的漏洞,拖着不是办法,最好还是采取庭外和解的方式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