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黑着一张脸,并不说话,径直朝着屋内走去。
片刻之后,夜风乍起,溅起一地的血腥。
2000年6月25日晚。
第二天是学期期末考试,三年级学生萧默还在灯下复习数学易错题,妈妈朱梅是一位敬业的数学老师,她信奉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理念。
每次期末的时候,她总是让萧默整理几大页易错题,反复做,直到再也不会出错为止。
萧默自打上三年级以来,语就没有超过80分,基础分对于萧默来说不在话下,但作是他的命门,一写作就卡壳。
朱老师说:“既然作是我们的命门,咱们就在数学上用点功,总得有一门要过得去噻。”
萧默擅长的是数学,每回考试都是98分以上。
当然,也不是他有错题,扣的都是卷面分,因为他的卷面用班主任的话来说,简直不堪入目。
萧默写的字用朱老师的话来说:“狗爬过的脚板印都比你写的字齐整。”
说实在的,萧默也下过决心想要把字写好的,但这个手爪爪就从来没有听过话,写一写的就走上了人生巅峰,自由发挥,写出来的字可以用群魔乱舞来形容。
有的时候,他连自己个都不认识自己个写的是个啥玩意儿。
这个晚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之后,萧默思想开了小差,他在想,期末考之后,回乡下外婆家和隔壁的小姐姐朱苗苗下河摸鱼,挖河蚌,满山耍野的事情来。
他嘴角微扬,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那一定是爽呆了。
思绪撒开了欢,展开充分的想像,想像朱苗苗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闪地瞅着他说。
“萧傻缺,你只会狗刨吗?我家的大黄都会来两招自由泳,你连一条狗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