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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之躯的小王爷,就在这样一个地方长大了,他像是见风长的野草,蓬勃张扬,饭桌上比谁吃得都多,战场上比谁杀得都狠。

他渐渐长成了一个王爷该有的样子,备受爱戴簇拥,边疆的百姓和将士甚至在心里将他奉做战神。

但小王爷还是有缺点的,比如他特别爱爬山。

只要没有战事,只要练完了兵,他便会背上干粮,去爬那座人人敬而远之的孤山,没人知道他是否登上过山顶,也没人知道他是否真的见到了山上的妖怪,总之小王爷年年爬,月月爬,然后每次回来都是灰头土脸的待在自己帐里生三天闷气。

山上没有妖怪,山上有清霄。

清霄是个道士,一个不捉鬼,不看风水,不念经,只会练剑的道士。

小王爷初到边疆那一年,他那位还有点良心的哥哥给他带了不少行李,其中不乏能存放月余的糕点,他到军营的前一天,正是风雪交加,车队寻了背风的地方避险,夜里他在车里搂着手炉睡得四仰八叉,恍惚间他听到了细微的动静,他迷迷糊糊的睁眼一看,只见一个清瘦的白衣人正抱着糕点盒子吃得两腮鼓鼓。

于是,纵横边疆劫掠数年的清霄道长就因为这一盒从没见过的糕点实在太过诱人,忘了拿回山里去吃,便被迫开启了一段甩不掉的孽缘。

穆珩是不通诗书的粗人,他说不上清霄有多好看,也说不上他心里的念想应该叫什么。

他就觉得这个道士仿佛是突然从天上落到他眼前的,本该遥不可及的翩翩仙人吃了他的芝麻酥饼,就应当赔他一份与之相当的香甜,比如一个拥抱或是亲吻。

当然,他这份美好愿景迟迟未有达成,因为就算他能力战敌军,能在沙场上拼杀七进七出,他也叩不开朝思暮想的山门。

——因为他的清霄道长不捉鬼,不看风水,不念经,只练剑,并且是剑不出鞘就能将他揍得四脚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