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命!”
消息很快就传了回来。乌玛丝解决了调令的事情,趁着周末,准备在自家的庄园里办一场舞会,向城里的贵族青年们展示她刚刚从野地里面淘回来的金疙瘩——特别英俊的奈利亚。
很显然,她这么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气气那位特别爱和她作对的巴比克大小姐。这两家历来都不对付,同样美丽的两位大小姐更是把对方当成了命中的宿敌。
现在,美丽的乌玛丝找到了特别英俊的男朋友,想想都知道巴比克大小姐会气成什么样子。
巴比克气不气暂且不知道,霍华德倒是气笑了。
“很好。舞会,争风吃醋,很好。”
“我们也去参加舞会吗?”依兰眨巴着眼睛。
霍华德怪异地看着她:“你是想见乌玛丝,还是想看奈利亚?”
依兰:“……您可真是小看我的眼光了!”
虽然奈利亚确实特别英俊,只论五官的话,他的英俊程度甚至超过了维纳尔和阿尔萨斯,但是这位英俊的男青年却欠缺一些气质。
放在边远的封地倒是勉强够看,但经不起对比。
就算把几位大贵族中容貌最为逊色的加图斯拉出来,整体观感也要远远甩奈利亚好几条街。
霍华德装模作样地叹息了一声:“是啊,我们小依兰,可是连维纳尔也看不上啊。”
依兰很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不是看不上啦,只是平民和贵族不合适。”
霍华德用鼻子笑了两声:“走吧,参加舞会。你得换一身衣服,我可从没带过脏兮兮的舞伴。”
依兰:“……”
她,要做大公的女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