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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不是想见就能见的。”

却有另外一个声音传来。

元霄往外看去,一个穿了黑衣的人靠在门边,抱着手臂正看他。这人元霄认识,成天跟在温仪后头,半夜还接了他的瓦。听闻平都国公府有弦歌双绝,一明一暗护在温仪左右。这位成天抛头露脸莫不是其中之一。

秦三眉一挑:“殿下眼也不错,莫不是看上我了。”

听到这句话,这位虎豹之姿的殿下哧笑一声,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太贵。看不起。”

秦三:“……”他举手侧过身子,由着太子的头顶自他下巴沿擦过。

秦素歌活了二十多年,头一回被人看不起是因为嫌他贵。他留意到太子身上衣饰,仍是昨天那一身。昨夜温仪特地寻了些合元霄身量的衣服,虽然不那么尊贵,好歹新堂一些,显然这位太子殿下并没有穿,甚至可能都没看。

——到底谁给太子的自信能把穷字演绎得如此富丽堂皇?

他这个疑惑,其实苏炳容曾经也有过的。

但是当时元霄怎么说来着。

“苏先生,这不叫穷。”太子金刀大马刚端了个贼窝,一脚踩在贼头子背上,语重心长,“这叫两袖清风。钱财乃世俗之物,庸俗。”说着招呼手下,“把东西搬回府里。”

苏炳容:“……你不是说庸俗么。”

“对啊。”元霄理直气壮,“孤一个太子不渡他们,谁渡他们。”当然是委屈一下自己,宁愿自个儿庸俗些,也要让别人活得清贵。

看着搬箱子搬得十分欢快的护卫,苏炳容突然怀疑自己到底图什么要当太子的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