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此时只有朱泯一人,那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雾夕不会阻断朱泯的决定,对于雾夕而言就像是选一还是选二都是一样。
但后面还有一个刘将。
中间差点距离,他听了七七八八,也能听出来一二,听了朱泯要求朱元不得将一路上的事情告诉别人,之后便准备取出精血后,这时自然跳出来,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朱泯早就看见刘将来了,只是这事他没想藏着瞒着,自然不避讳对方。
朱元见事情竟然停在这最后一点,咬牙,绝不能功亏一篑,有了这第一次,这时候失败还说不准有没有以后。
他面色染上潮红(气的),手指颤抖,“阁下何人?”
刘将直接扭头看师兄,半点搭理他的意思都没有,“师兄,这千千万万不行。”
他神色更是气愤,出口自然不客气,“既是签了血契,哪有奴仆问主子要奴契的,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他不告诉别人是他的本分,做了才是欺上,师兄可别姑息,更何况万一他拿了精血出门就告诉了别人,或者生死胁迫下,哪还会有秘密,这精血自然放在师兄那里安妥。”他大有师兄答应了他就抢过来的意思。
朱泯听到奴仆时就想阻止,却被雾夕的赞扬声打扰,出口一晚,这段话就已经说完了,朱泯头疼,他现在该怎么和刘将讲理。
朱元一直以为自己混于市井,天赋不低他人,也是口舌划利之人,不料听了这段话,竟是真的气的半点话也说不出来,只得:“你你你……,竖子无状。”
竖子?朱泯眼神闪了闪,感慨:这话好熟悉啊。
刘将嗤笑,“不服,来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