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顾长安打着教小狼崽认颜色的旗号,把张伯伦的翅膀玩成了七彩霓虹灯,每分钟换一个颜色,把唐和小狼崽逗得不行,其他大校也纷纷和张伯伦合影留念。
这明明应该是好事,说明大校学会了放松,学会了生活的乐趣,可谢廖沙却毫无来由地感到难过。
那天,谢廖沙看着顶着小狼崽的大校,莫名觉得,这个人好像孤独生活了很久很久,所以不得不学会轻松,才能撑得下去。
也是在那一天,谢廖沙为了避免大校察觉担忧,独自在茶水间思考时,一本厚厚的旧笔记本,就那么凭空出现,掉落在地上。
这本旧笔记本开本很小,像是传教士外出时携带的可以塞进外套内袋的那种便携版圣经。但非常非常厚,厚到了不正常的地步,因为太厚太旧了,看上去像是随时会塌下去,自己滑开。
它的封面是皮质的,从旧的程度来看已经使用多年,表皮磨得很光亮,同时又有许多焦痕、水痕,完全看不出原本的皮色,呈现出一种暗沉的深棕。
封面上刻有两个歪扭到令人看了就不舒服的字,一时难以辨认,像是书写人的精神处在极度不稳定的状态,又或者写出这两个字的人根本是个疯子。
谢廖沙没有贸然接近这本充满诡异的旧笔记本。
他试图辨认出那两个字,他越是仔细看,那两个字就越显得诡异,甚至到了邪恶的地步,像是邪神的异典。
他一度想要放弃,他抬起手腕,向人工智能发送命令,打算让蜂型机器人过来拿走这本笔记本,然后报告大校。
就是在此时,他突然认出了那两个字。
廖沙
是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