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椅上的男子懒得跟只猫似的,懒洋洋摊着,白袍如轻风,墨色长发如丝绸一般的泛出光泽,如它的主人一 样懒洋洋的散着,墨色从肩头延伸到腰间。
修长又修剪的圆润干净的手指,搭在扶手上。
手指根根葱白分明,不似男子手粗糙,也不似女子手柔软细长,骨节分明可见,手指根根修长。
—看就娇生惯养,没干过苦力活的人。
林桑看着如画一般的景色,和画中人,惊艳的砸了咂舌,忽然有点明白了,王爷为啥沉迷男色,无法自拔。
这简直就是妖精的存在啊。
你说如果是那种艳俗的妖精,也就算了,看多了也会觉得厌烦,可宿白不是。
宿白的美,美的惊艳,又美的清冷。
如雪山上伫立的一棵树,看着美丽又泛着疏冷,给人一种不易被人靠近的冰山美人的感觉。
—双桃花眼,挑起眼角朝你看过来的时候,就像在勾着你的魂,让你沉进他的魅色陷阱里。
“林桑? ”宿白挑眉。
林桑不动声色敛起眼底的惊艳,从树后走出来。要是被王爷知道了,他对宿白有过那种心思,非得把他的脑 袋砍下来不可。
那个占有欲极强的王爷,稍微有人对他的人懂点心思,都不行。
“我来找王爷,结果王爷不在府内,我就来顺道看看你。”林桑道。
宿白懒洋洋的“哦”了一声,显然不太关心林桑为什么在这。
林桑从他对面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