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有笃笃的马蹄一路踩过来,温柔的南南河变做江南布庄染缸里的水,手指一沾,尽是殷红。寂筱酣梦,渐渐觉得面前强光闪烁,睁开眼,看到记忆中最盛大的一场篝火。尸体,瑟缩或笔直,横七竖八躺在地上。血是红的,黑夜里肮脏的红。

寂筱想要哭喊,却觉得失去了声音。突而有脸面已经模糊的人踉跄着冲向她,胸口幽深的洞,血肉尚鲜活。寂筱只觉双眼发黑,天地换了位,被那人压在身下,沉沉昏睡。

寂筱仔细收藏着那只墨绿的羌笛,不怨杨柳,不思玉门关。她惦记的,不过是当初将她从死人堆里捡起来的少年,麦黄的皮肤,眉眼浓黑,又不似北方的男子,少了分粗犷,多了些文雅秀气。

寂筱知道,朔风舔血的那个晚上,如果没有阿母将小小的她压在身体底下,避开鞑靼蛮子尖锐的屠刀,她便让生命随着不堪的记忆一同焚烧。但她逃过,并遇到抱她上马的小小少年,听他说别怕,我带你离开。

当然,七岁的寂筱听不懂汉话,就像七岁的她其实也不叫寂筱。她只能看着他散出温暖的脸,看他翕合的嘴唇,她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氲湿了他胸口的大片衣衫。

后来,少年随同行的商队离开,把寂筱放在边城的一户农家。寂筱知道这意味着失去他,就像失去阿母,都是余生寂寥的苍茫前路。她拉着他的手,指甲嵌进肉里去,他不喊疼,微微笑着抚摸她的头。于是看到白色的宣鸟羽毛,他轻手拔下,小心地握在手心。

寂筱没有反驳,流了泪,就由他带走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背影缩小成落日里的一颗核桃,直至湮没。

手里拽着的,是他留下作为交换的羌笛。

十年以来她辗转颠沛,一城,又一城。她想她能够嗅到和他相关的气息,她要在奇迹当中把他找到,找回她托付的羽毛。

于是学习汉话,念唐宋传下的诗词,读传奇,看杂剧,竟渐渐有了做诗填词的本事。也穿汉族女子的衣裳,绣鞋,翠翘金雀玉搔头。

及至秦淮。

寂筱没有想过在烟尘靡靡的秦淮逗留太久,只依稀感到,这里,已经迫近她追寻的气息。十年呵,十年前的少年,到如今是否依然比自己高出一个头,依然留有淡淡的温柔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