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滔滔饶有兴趣的说着,他大概已经猜到了是什么案子,也知道了明珠的态度,他觉得这块儿明珠应该忍的,毕竟如果作为她的上司,是见不得她闹这些事情的。
“真的打?”
果然局里知道了以后,老朱亲自出面就劝了明珠,什么叫毁谤?
没有这种说法的。
事情你知道就得了。
“这可不是我一个人知道的就可以的事情。”
明珠坚持告,录像监控就能说明一些问题,哪怕陈晓霞的家里继续咬着,媒体想闹,但是现在有眼睛的人都知道事情根本不是讲的这样的,你怪也只能怪警察不为群众着想,但没有任何的办法,任何的警区都是这样的规章制度。
最后也只是家长对着明珠道歉而已,那个道歉对方也没有亲自来说,提笔写了一句对不起,是不是本人写的还不清楚。
而后三个月以后,在警方某次行动抓人当中,救了一名少女,少女名叫陈晓霞。
被人拘禁。
据陈晓霞自己交代,她去找工作,当时不想被父母找到,加上自己也没有地方住,她就想找一份能提供住宿的工作,她去了一家小饭馆,涉世未深说的就是她这样的人,饭馆里都是男人,打工的和老板都是男的,是隔间,那种用点东西就给挡住间隔成两间卧室的。
店里也有女服务员,不过是本地的,下班就回家,愿意找这样工作的人一定是年纪有些偏大了,不然给的工资这么低,谁愿意干。
陈晓霞被救出来的时候满身都是伤,被人非法拘禁三个月,三个月当中……
一个女孩子,和三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