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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新家,还是自己一手建造,靳磊觉得很有成就感。

住进去后开始伐竹制碗筷杯盏,又取了天然凹陷的石头打磨成锅,垒了灶台,如此便成了。

江湖中人,也不讲究有多舒适,能有个遮风挡雨之地,有口吃的喝的就已经很好了,他们适应能力极强,常常是席地而眠,风餐露宿,活得很是粗糙。

只要不用每天打打杀杀,靳磊就很满足了,那种不管走到哪都有人跳出来要杀他的感觉真的太糟糕了,虽然原身武功高强,也免不了要时时提防。

如今每天想怎么睡就怎么睡,想干嘛就干嘛,想去哪就去哪的日子不要太美。

住新家,吃顿肉庆祝一下。

靳磊将匕首别在腰间,出门了。

一只野兔从脚边镩过,靳磊随手摘了几片树叶掷去,野兔倒地而亡,他走向前揪住野兔的大耳朵,然后往回走。

想到也要些料来遮一下肉腥,他又在林中采了些茴香叶,以及山姜,正要回家,还发现一窝土蜂,又取了些蜂蜜。

“嗯,不错。”靳磊满意的回家了。

在溪水边用匕首处理好兔子,回屋用山姜腌了一会儿,架火开始烤。

山中的柴火都是现成的,靳磊很舍得烧,添足了柴火,火苗很旺,不一会儿就烤得兔肉滋滋作响,油滴答滴答的往下掉,肉香飘得满屋都是。

靳磊坐在石凳子上,时不时转动串兔肉的木棍翻一翻,十几分钟后,兔肉烤好了,外焦里嫩,刷上蜂蜜,香味扑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