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遥坐下说:“大家来尝尝这些猪蹄。”
“我在里面加了些猪肚。”
猪胃这些他们一般都不会买来吃,一是做出来不好吃,二是更加愿意把银子花在肥瘦肉上。
周运倒是控制着表情没让自己看上去太惊讶,张小年和玥伶年纪最小,讶然的表情全铺在脸上,王大华眼中露出些许惊讶,不过更多的则是不敢相信。
他在大富人家待过七八年,顿顿皆有肉,菜色也丰富,可就没见过他们吃猪肚子和猪蹄的。
温遥说了吃,便自行动筷,他一动周运想也不想地夹了一块猪蹄,吃了第一口就忍不住吃第二口。
要说一般人家觉得猪蹄费钱,而且肉肥,一些姑娘不愿意吃,觉得味儿腻,鼾得很。
但温遥炖的猪蹄没什么油水吃起来也不油腻,反而多了一股萝卜的香味。
几人中就有认识莱菔的,王大华吃了一口,纳闷道:“主子,这白色的可是莱菔?”
“正是。”
“它还能炖在汤里?”
“对。”温遥点头说:“它除了做药引还能用在吃食上。”
“想不到它还能拿来吃。”王大华犹如自言自语,语气里透着惊喜,他吃了一块后,惊喜感越发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