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作是感谢适才寒天卿没有计较棺材之事的回礼。
寒天卿赏识地看着我:“小玖儿会筝?好,只要是小玖儿的我都喜欢。”
二王爷冷下脸:“玖玖儿手受伤了,怕是会给人扫兴,还是不要弹了。”
我马上接着说:“刚刚手不疼了,好了。”
二王爷冷冷地瞥我一眼,道:“狗奴才难登大雅之堂,你还是老实儿地在这儿坐着。”
我看了眼寒天卿,他正兴味地看着我,我今儿个憋了一口气,也同样冷冷地看了二王爷一眼,道:“适才都丢过脸了,你还怕什么?再丢也丢不到哪里去吧?或者说,您有了新欢忘旧爱?放了我就好了嘛。”我以着开玩笑的口气说,心中却多少有些期待。
放了我,我就自由了。
二王爷不说话了,脸色青绿青绿地,最后说“休想”二字,便仰头灌了一杯酒。
桌上的气氛冷冷的,我却也不觉得不自在,自顾自地走下台阶。
跟丫环把古筝准备好,等一切待续,我走到舞台上轻轻抚起了筝。
我喜欢筝,因为比起琴来要少了很多规矩,而且以最通俗的理由来说,古筝十六弦,要比起七弦的琴来说以多数胜少数,我就是喜欢古筝。
轻轻地抚上去,我用心地弹,小桥流水似的乐音甚至让我沉迷。
轻飘飘的,犹如一阵风吹过,凉爽而沁人心脾。
殿堂内渐渐安静了下来,大家都聆听着乐音,像是能洗涤一切般的轻灵脱俗的乐音。
因为,这是用心来弹的,就是技术不够好,我想也能让任何人感动,更何况我的琴技很好。
等一曲终,首先响起的是一道清晰的掌声,只有一人给予的掌声。
我偏头看去,是一位中年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