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兄!我来找你成亲啦!”赫连卿用尽全身力气呐喊,随后向前跑了几步,忽然脚软摔了一跤,他的脚太痛了,每一步如同踩在针毡智商,但是他顾不得那么多,流血又如何,之前的心痛要比这脚伤痛上好几百倍呢。
庄余看到身穿婚服的少年,浑身上下泛着喜庆,奔跑时候婚服的衣尾随风扬起,长发和黄金发冠的流苏纠缠不清,眼角的泪水落到身后,好一个神仙为情下凡。
老天爷就像安排好了似的,让赫连卿穿着大婚之日的装束安排两人相遇。
两人互相奔向对方,最终把对方紧紧抱进怀里。
“庄兄,我好想你啊,我逃出来了,我终于找到你了。”
“宝贝儿,我也想你。”庄余贪婪地吸取少年身上的体香,这一年里三百多个日夜想念的人啊,他终于回来了。
庄余的注意力被赫连卿身后的水泥地板吸引住了,那地上有薄薄的一层雪泛着血红色的印记,那是他跑过来的脚印,还没等他问出口,赫连卿哭着说:“庄兄,我一路光着脚跑来,脚流血了,好疼。”
“傻瓜,不穿鞋就逃跑,傻不傻。”庄余把人打横抱起来。
“我要是穿了,就逃不出来了,你抱我回家,回家就不疼了。”
“嗯,回家。”
两人只腻歪了几句,周围的人实在是太吵闹了,庄余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加上赫连卿穿得那么好看,恨不得把人藏起来,谁都不准看。
庄余不顾周边人们异样的眼神,一路抱着赫连卿回到家里,把人轻轻放在沙发上,捧着一双伤痕累累的脚丫子,彷佛从他的心里挖了一块肉出去那么痛。
给赫连卿清理伤口上药的时候,差点没把人给疼晕过去。
“庄兄,好疼啊,呜呜呜~你抱抱我,我想用你的腹肌擦眼泪。”
“别乱动,伤口得消毒,你再忍忍,忍不住抱个枕头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