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杂志的档次。
上次是二线杂志的内页,这次是准一线杂志的封面。
其次是服装造型。
之前那次是杂志社为凌修准备的衣服,以二三线品牌和普通潮服为主。
这次除了精诚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外,品牌方还聘请了造型工作室,特意为凌修借了好几套国际一线大牌的服饰鞋袜。
不仅如此,凌修的化妆师也从杂志社自带升级到了知名化妆工作室。
凌修第一次见这种阵势,一到摄影棚就被一帮人围着,一会儿试这个,一会儿又去试那个。
还好他进入娱乐圈已经有段时间,很快适应了这种被人群簇拥着工作的感觉。
拍摄的时候,凌修则一秒进|入状态。
他天生就有镜头感,几乎不用摄影师指导,自己就能摆出附和对方需求的pose。
--就连眼神都能勾勒得丝毫不差。
这次给凌修拍照的是业界著名摄影师jack,他经验丰富,给许多国内外大明星拍过杂志和写真。
原本jack对凌修没有任何期待,以为他就是个空有外表的花瓶,但为对方拍下第一张后jack就明白,是自己眼光有问题。
眼前的这位新人,气质百变,堪称天生的镜头猎人。
如果不做演员,就单单做杂志模特,也一定能大红特红的那种。
拍摄完一组照片之后,jack主动向凌修送出名片,说希望以后有机会能找他合作,拍一套外景写真。
“哥,红了就是好啊。传闻中特别高傲只跟大明星做朋友的jack居然主动跟你交换名片。”拍摄间歇的休息时间中,常小松适时递上咖啡。
“果然都说混娱乐圈不红是罪,这下我总算是懂了。”
“其实红不红的我觉得倒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有钱赚。何况……”凌修努了努嘴,“红了麻烦也多,现在还有好几个蹲在外头呢。”
自打前几天上了热搜,每天都有狗仔在跟他。无论他去哪儿都会跟,还开着车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