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里的路程让你精疲力尽,但如果你有足够耐力的话,你可以凭着水和太阳帽再去穿越第二个一英里,完成两英里穿越你拿到了第二个权限,面包和指南针。”
“水有了面包有了指南针也有了,你认为第三个一英里会走得很轻松,抬头一看,天马上就黑了,而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你知道第三个权限是通往营地的车,车里放着可乐和游戏机,你不知道在规定时间里能否完成丛林法则,最终坐上那辆有可乐游戏机的车回到营地。”
“林馥蓁,距离你和柯鈤那场婚礼刚好还有三周零一天,在这三周时间里你要凭着你的能力从我手上拿到那三个权限,这三个权限要由我来制定。”
那句“好”被堵在喉咙口。
连嘉澍微微曲腰,瞅着她,笑着说小刺猬感到愤怒了。
大约是吧。
“别担心,三周后,游戏一旦结束,你想嫁给谁都和我没关系,我也可以和你保证,在这三周里,我不会和签下任何变态协议。”
直直看着他。
“林馥蓁,你不相信我吗?”叹着气,连嘉澍拿起手机,手机往林馥蓁面前递,“想不想听听你妈妈的声音。”
接过手机。
电话彼端传来久违的熟悉声线。
“妈妈。”温柔叫唤着。
“林馥蓁?”熟悉的声线在微微颤抖着。
怎么还叫林馥蓁呢?
也许可以像黛西阿姨叫她“阿蓁”,想想兰秀锦叫阿蓁的样子,摇头,不是很适合呢。要不像小时候一样叫“小书呆子”,再想想也不是很适合,她二十岁时四十几公斤,现在她都五十几公斤了,还叫“小书呆子”可笑得紧。
那到底要叫什么呢?想来想去,还是叫林馥蓁吧。
“林馥蓁。”
“嗯。”
“过得好吗?”
“妈妈,我现在一百二十磅,你说我过得好吗?”林馥蓁说着,继而一想,她最近阶段应该是瘦了,应该没到一百二十磅,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兰秀锦应该巴不得她变成大胖子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