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失落吧?我猜,一定是你自作主张离开他的,我猜,你现在的心情一定有些糟。”
我没有回答,依旧看着壁火,甲壳虫正在唱着我最为喜欢的歌曲,嘿!朱迪。
“林四月,你真是个贪心的女人,是你先行喊停的,难不成还要让他用颓废,自我放逐来祭奠你们的一切。”方浩摇了摇头。
我想,方浩还真猜对了,在我的心里,我希望听到他过得很好这个消息,可,真听到他过得还好时,有忍不住失落,如人们所说的,女人,是世界最为复杂的情感动物。
☆、三个月(二)
“俩个月前,蓝桢烈成为我的同事,在公司里,他不叫蓝桢烈,他是eric,一个有留学经历的年轻人,刚刚迈进职场的菜鸟。大家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职务很低,知道吗,在他刚进公司时因为他那张偶像级的脸还引起一阵骚乱,许多女孩子很迷她,那时,我们的主管还开玩笑说,那个年轻人来的最大好处是,姑娘们的仪容好多了。”
“在公司里,他对谁都彬彬有礼的,那小子真是天生的贵族,尽管他表现的很谦虚,可骨子里的那种高贵还是让人有距离感,知道女孩子们叫他什么吗?落在平民区里的王子,可那为王子对谁都和气,唯独对我冷冰冰的,我想,一定是你连累了我。搞得他看见我就像见了仇人似的。”
方浩一边说一边以哀怨的眼神玩味的看着我。
“他的工作做得好吗?”
“那个小子还真不是个花瓶,也没有那种公子哥那种浮躁与傲慢,短短的两个月里,就把他的客户的荷包填的满满的,现在,他拥有了独立的办公室,公司还给他配备了助手。起初,我还以为他会是一个绣花枕头,没想到小小的年纪投资的眼光有狠又准。”
这世界从来没有不劳而获的成功。蓝桢烈亦然。
方浩陆陆续续的给我讲了一些关于蓝桢烈的事,如他的女客户对他的痴缠,如公司里那个最为漂亮的女职员对他频频的暗送秋波。。。。。。
微醉时,当听到蓝桢烈在大庭广众中对某位女客户喊出“女色狼”时,我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