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他朝我敬了个军礼。伸手就想拉车门,我一把抓住了他。
“钱还我,不然,我真的送你去见上帝。”这个人身上穿的是那天我丢失的登山服,那天晚上我拨开血淋淋的心灵,就这样的摊在他的面前。这样面对他,我有些难受。
“可我现在没钱,要不你把你的银行账号给我我给你寄钱?”少年一缕纯良的模样,在加上那张无以伦比的脸蛋,足以与天使媲美。
“你是不是想在你小偷的名号上在加上骗子的称号。”对我来说再俊美的皮相也只是一张脸谱。
“真的,要不,你可以搜我的身”他张开了双手。
“把你的手表给我。”我打量了他一下,他手上的手表大约可以值点钱。
“这个不能给你,他是我爸留给我的,虽然我无所谓,但我可不要背负不孝的骂名,连老爸的遗物也保不住。”少年脸上的表情我有些熟悉,像多年前的自己,看似满不在乎,看似吊儿郎当。
念高三的时候,利永华买一只很漂亮的钢笔给我,没人的时候我把他狠狠的丢到窗外去,我朝着那个窗外大喊:“鬼才在乎。”可一个小时后,我在操场上不停的逢人就问:“你有没有拾到我蓝色的钢笔。”
“好了,你不需要还钱了。你可以走了,也把那晚的事情忘了,就当是一个酒鬼的胡话。”我没有去看他,不远处的广场上,有一中年男子蹲着身子在给一位六,七岁模样的女孩系鞋带,女孩在满足的舔着甜筒。这是一组很普通平凡的画面,但,就是这样的画面却在有些人的一生里遍寻不遇。
“喂,喂,灵魂出窍了?”修长的手在我眼前晃动着。
“你怎么还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