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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冉看着那两条之后便毫无动静的手机界面, 心里觉得本该如此,可是又忍不住羡慕周边的同事纷纷拿出手机, 脸上带笑的回着消息。
不是在谈论下班去哪玩,就是在问晚上吃什么。
单身狗无论走到何处都是被攻击的那个,夏冉心酸的会什么似的。
终于挨到下班,她拿着包和隔壁叶正初象征性的打了声招呼便想走。叶正初也站起身来, 看了看夏冉不方便的腿问,“夏小姐去哪,需要我送你一程么。”
她这才恍然想起来,付时遇只是早上顺路把她送了过来, 可没说晚上也来接她。
夏冉皱了皱眉,想着晚高峰那吓人的人流量,决定还是打车走。她不是个爱麻烦别人的人, 尤其是和不熟的人。人家只是客气而已,真要是认真了两个人都不好下台。
就在她刚想道谢拒绝,便听叶正初又问,“我家在城北,如果顺路就带你一程,你脚一个人不方便。”
夏冉有点心动了,如果刚好顺路的话,顺风车似乎也可以哈。再说两个人以后就是并肩作战的同事了,太客气了反而显得生疏。
“真巧啊,我刚好住城北。”她笑着,好看的眸子弯成了月牙。
叶正初觉得自己心猛跳了一下,就像是有个迷路的小鹿在心尖乱跑。
他掩嘴轻咳了一声,喃喃道:“好巧。”
碍于夏冉腿脚不方便,叶正初自己去取车她就站在了省台门口。
已经十月底,天气冷的越发不像样。她穿着一件焦糖色过膝大衣,纯白色的翻领毛衣,黑色紧身裤,站在人群中及其显眼。
此时她正百无聊赖的来回踱步,其实伤的脚已经能轻微的沾地,只不过无法长时间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