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舫的甲板上有一个青衣小袖的舞女,十一二岁的模样,瘦长细小的身子,舞姿婀娜。
几人看了过去:“怎么了?”
“跳的不错。”
“红颜薄命啊。”每年从西湖里捞走的女鬼魂魄真不少。
于谦皱眉:“看她的脚。”
“有点小。”
“小孩吃不饱饭身上都小。”小脸,小手,瘦骨嶙峋的。
“不对,我觉得她的脚裹的比寻常人更小些。”
岳飞叹了口气:“提起这件事,江南地区大于北方。差人们常见怨气冲天,过去查看时,乐户的啼哭哀怨都是这件事导致。”
现在裹脚的都是歌姬舞女,准备卖孩子的人家,或是买小姑娘培养准备卖高价的人牙子,以裹小脚为奇货可居,卖给人家做妾也会安分不逃跑,价格更高。这就和某些卖梅花松树盆景的人一样,好好笔直的小树,非要摧折扭曲,弄成奇形怪状的样子,硬生生造成深山树木的样子。
没有发明这事儿的时候谁也没想到,一旦有一个人造出来这样事,又以千金售之,价高十倍,商人们闻风而动,立刻推广开来。
又过了不久,有女鬼上吊死了,带到城隍庙来一问,是因为家道中落父母双亡被伯父卖到青楼,十岁还被逼着裹脚,但骨头已经渐渐长成,不是五六岁骨头还软的小孩,更难。苦不堪言,趁着洗衣服时投井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