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一种想要将颜墨连衣带皮儿扒拉开来看看内部构造的冲动,这女人大概就是高级科技生产出的机械人类吧,运作得乏了的时候,只要往里头注入机油,立马就可以生龙活虎地复生,亮瞎普通人类的眼。
“黄莺莺最近怎样?”颜墨不紧不慢地开口。
“挺好的。”孟佳乐和黄莺莺又不是特别熟,至少不会熟到大半夜地发短信给对方说“我刚才拉肚子拉了整整三十分钟”这样子毫无顾忌的无厘头短信。
“你说你以前和她是朋友?”想了想,孟佳乐问。
颜墨将咖啡放回茶几,换了个舒适的姿势躺在沙发上。
“对。不过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对了,你现在毕业了,想做什么?”颜墨话题一转,扯到了孟佳乐身上。
“当老师,我已经在一个学校面试通过了,过两天开学,我就去正式上班。”孟佳乐汗,还以为颜墨要就着黄家姐妹的事情再问什么,结果没想到绕了个圈子却扯到自己身上了。
颜墨听完后,像是在琢磨着什么,没有说话。
又过了一会儿,颜墨回过头来望着她,说:“你喜欢bob arley?”
孟佳乐点头。
“为什么?”颜墨又问。她实在很好奇,像孟佳乐这样的女孩子,不是应该听当代流行乐坛中那些小清新调子的歌曲么,怎么会对政治雷鬼乐产生迷恋。
“嗯…”孟佳乐低头想了一会儿,说:“因为正直,理想和自由。不知道该说是他跟随着音乐的脚步而进行的创作,还是音乐因为跟随着他的脚步而变得别具一格。他的出生不是很好,与名流贵族完全是两个阶层的人,但是他有着自己的生活理念,也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信条,成为人民的代言人,成为反种族的斗士,他不光自己活得有意义,而且也为周边的人带去了意义。我一直认为,自己活得辉煌的人,很了不起,但是为周边带去了光芒的人,才真正值得人崇敬,也才足以成为偶像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