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芝默默地吸一口气,拿出了上戏的状态。
她笑着道:“这个衣服好难穿,希望能拍出好看的照片,不枉我花了这么长时间。”
陈念转过了头。
方芝预想自己一定要直视她的眼睛,看她看她的这第一眼,但心脏跳得太快,四肢都有些不由自己,视线往旁边瞥去,根本无法对视。
嘴巴还自顾自地找了话来说:“这身适合在哪里拍啊,我觉得沙发那边比较合适,墨绿和深红,很复古……”
“脱了。”陈念突然道。
方芝愣住。
“哪里都不适合。”陈念语调冷硬,就像在指挥她工作时的现场,“我给你准备的衣服放在浴缸旁的架子上,随便穿一件出来。”
方芝终于能将视线落在陈念身上。
而陈念已经垂下了眸光,在摆弄手上的相机。
方芝没动,陈念又补了句:“这种衣服你平时自己穿着玩玩可以,拍照不可以,太俗了。”
太……俗……了……
从来没有人对方芝的审美,说过这句话。
再时尚的设计师,再高端的圈子,都没有人对方芝说过这句话。
她是那种披块抹布都可以拍出感觉的有天赋的演员,她有一张谁见了都夸漂亮的脸,和发育得近乎完美的身材。
她精心准备,她的心脏都快跳到了嗓子眼,却被陈念轻飘飘地评价了一句:太俗了。
方芝无法形容自己的感觉,就像火上兜头浇下来的一盆水,滋儿哇啦的,还要在她的脑内鸣唱失败的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