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匝的领地,陈彦至打算将母亲也带上。
因为此去朝歌城,短时间内,怕是回不来。
季离开了石屋,跑回家。他要当面问景,为什么陈彦至要离开?
……
陈彦至对母亲说道:“母亲,下个月我们一起去朝歌吧。”
母亲一愣,问道:“去朝歌城?那可是王都啊。”
陈彦至的母亲本是一个奴隶,不识字,没有一点文化。她爱护陈彦至,完全是处于一个母亲的本能。
闲暇时间,陈彦至会教母亲认字读书。
现在陈彦至母亲的身上,完全看不出奴隶的痕迹,而像是一个小康之家的妇人。
腹有诗书气自华。
人就是这样,随着见识和学问的增加,精神丰富,身上的气质自然就不会发生变化。
王都朝歌城,那可是传说中的地方啊。陈彦至母亲没有想过要去那个地方。要不是有了陈彦至这个了不起的儿子,她一辈子,都不可能会去。
陈彦至点头道:“正是王都。母亲,我们一起朝歌城见识一下。”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抬头笑道:“好。我儿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们现在不再是奴隶,是平民。我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陈彦至一脸自信地说道:“母亲放心,凭孩儿的本事,无论走到哪里,都能让母亲不愁吃穿。”
不愁吃穿,是谦虚的说法。
以陈彦至的能力,不管在哪里,都能让母亲锦衣玉食。但是,生活要俭朴,才真实。穷奢极欲,那是消耗自己的福报,是找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