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李中庸才找准了洛阳城的方向。只要沿着正确的方向走,总能到达目的地。

天下不太平。

强盗土匪多。

就算是大型商队,有着数百上前的护卫,都要小心翼翼。大型商队不怕一般的土匪强盗,但遇到了黄巾军余孽,那就完蛋了。所以,有黄巾军余孽的地方,商队都会避开。

李中庸穿的是粗布麻衣,有些破旧。

再加上李中庸表现得有点憨厚,任何人见了他,都会认为他只是一个孤儿。

强盗土匪,劫财而已。当然不会难为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儿。以至于,李中庸的短剑,一直没有机会杀敌。

不过,陈彦至交给李中庸的短剑的确锋利。在野外赶路,生存,有了这么一把锋利的短剑,处理猎物,砍柴生火,会方便很多。

李中庸以为,到洛阳之前,自己怕是没有机会用短剑来对敌了。

可惜,事与愿违。

该拔剑的时候,不拔都不行。

李中庸正在烤一只肥硕的野兔,香气四溢。

“就在前面。香味就在前面。”

有声音传来。

一个胸膛长着毛发的壮汉拿着一根木棒,带着六个人向李中庸走来。他们赤着脚,连一把像样的兵器都没有。

李中庸眉头一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