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洗碗。”
这可以说是一个懒癌晚期患者的最高评价了。
被形容成天天吃草的沈明初揉了一把赵意眠蓬松的脑袋,“有饭吃还问题那么多,是不是想陪我一起吃草?”
赵意眠眨巴眼睛,故意做出无辜的模样,“人家就是好奇嘛,毕竟你也没有这个需求不是?”
她认识的做饭好吃的人里面,高矮胖瘦都有,但就没有一个是不爱吃的。
至少没有谁是像沈明初这样,天天吃草的……她现在已经知道沈明初喝的紫色饮料是什么了,居然是紫甘蓝打的汁儿,沈明初打汁的时候见她好奇,给她到了一小杯,那个味道:
呕——
对一个顿顿离不开油盐酱醋的人来说,蔬菜打的汁简直绝了。
绝户的绝!
见赵意眠对摆在她手边的紫甘蓝汁流露出嫌弃的表情,沈明初故意把杯子拿起来,恶趣味地对她道:“再试一口,说不定你会爱上它的味道呢?”
赵意眠倒在沙发上,将头摇得像拨浪鼓。
鉴于赵意眠的要求,沈明初用过午饭之后,没有收拾,任由碗筷摆在了桌面上。
虽然对一个有些许洁癖的人来说,这让她稍微有些难受,但她更清楚的是,比起将所有事情大包大揽地自行解决掉,留一些小任务给她的小妻子,会让她对这个家更有参与感。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