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光透过窗户洒在了尚星云的脸上,较为昏暗的灯光下,薄黎箐细细的打量着眼前人,不得不承认尚星云虽然是个少将,但那份凌厉依旧掩盖不了她柔和的眉眼。

即使摔她的时候挺凶的,偶尔也挺自恋的,看小说的时候挺犯傻的。

眼见着自己的复仇大业遥遥无期,薄黎箐不禁动起了别的心思。要怎么样才能永久的留在少将府呢?

薄黎箐打开了自己的光脑,点开了那本《当少将遇上了玻璃精》。她的本意是想要让玻璃精在里面狂揍那自大的少将的,可如今似乎得要改改。

她隐约记得尚星云看小说是喜欢猎奇的,其中一个女主是玻璃精的身份,也许就能吸引到尚星云,从而让她觉得人类的女孩子哪有妖精好?

于是当薄黎箐按照尚星云刚刚在书房里给她的,关于书生表姐追表妹火葬场的建议,写完一章节后,薄黎箐终于开始写起了她跟尚星云到同人文。

这一本的故事写起来要容易得多,以薄黎箐的亲身经历来书写,第一章 的开头便以玻璃杯被无数次砸碎而开始。

只是她为了能让尚星云喜欢,稍稍美化了一下尚星云的人设。她发誓她只是为了恰饭,才美化尚星云的,这不代表她本人的任何观点!

而她这个玻璃精在文中,也并没有腰复仇,反而是成了一个在少将府受熏陶已久,早已经成为了尚星云的小粉丝的一个人设。

去夸尚星云的事业,也许尚星云只是轻轻一点头。去夸尚星云的智商高,也许尚星云会非常欠揍的开口说一句:“那是天生的。”

但若是去夸赞尚星云长得好,即使尚星云不会表现得太厉害,但也足够让她记住你这个人了。

从小品学兼优的别人家的孩子,让虫族闻风丧胆的联邦少将,有的时候就是那么肤浅,就是那么容易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