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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年纪在三十五、六间,个子高瘦,脸庞尖窄,只下颔留有一撮山羊须,看上去那张脸就像马和羊的混合体。走起路时似力图把本是弓背哈腰的体型弄得挺胸突肚,一副装腔作势的样子,更活像个四处鬼混的江湖骗子。身上衣著光鲜,无论用料手工,均是贵价货。

不过凌风却一眼看穿此君非像他表面的肤浅简单。他的眼神沉着而机敏,像不断在找寻别人的弱点似的,露在衣服外的皮肤泛起一种奇异的光泽,那是长期修练内家真气的现象;两手修长整洁,纵使在夸张的动作中,仍予人有力和敏捷的感觉,其左手更缺尾指,像给人齐指斩掉的模样。

他毫不客气地走到凌风身旁,耍魔术似的变出一只酒杯来为凌风斟酒,自我介绍道:“在下姓雷,人人都唤我作雷九指,唤得我连爹娘赐的本来名字都忘掉啦!老弟高姓大名。”

凌风接过酒杯,一口干尽,没回答他的问题,淡然道:“谁人令你从十指变成九指呢?”

雷九指双目神光一闪,旋又敛去,继续以夸张的手势和表情道:“那是玩艺未精时付出的代价。”又凑近过去压低声音道:“老弟有没有兴趣发一笔大财?”

凌风亦学他夸张得失声道:“老哥你看我像个很缺钱的人吗?”抖抖身上衣衫,像受到极大的侮辱。

雷九指愕然,旋即重重点头道:“请恕兄弟我眼拙,真没看出你是个有钱人。”

凌风叹道:“雷老哥你法眼无二,我确实是个穷人。”

雷九指喜形于色道:“这么说你有兴趣跟我发财了?”

凌风继续叹道:“可惜两个很有钱的女人包养了我,只要我把她们伺候高兴了,我就吃喝不愁,享乐无尽。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再陪老哥你冒险呢?”

他每说一句,雷九指的眼睛就睁大一分,最后瞪的跟牛眼似的,好半天才道:“老弟你真的愿意一辈子从事小白脸这种很有前途的行业吗?”

凌风接过他的酒坛,咕咚咕咚灌到肚里,擦擦酒渍,道:“像我这样吃青春饭的,若不趁着青春年少捞上一笔,等将来年老体衰时,岂不悲哉?有道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雷九指拍掌赞道:“诗是好诗,不过似乎对仗不大工整,更像是两首诗中经典名句。老弟你信手拈来,堪称大才啊,失敬,失敬!”眼中却笑得眼泪都挤出了。

凌风把酒坛随手丢到江中去破坏生态环境,抱拳道:“小弟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该回去与雇主效劳了。告辞!”抛他个是男人都明白的眼神,要多淫贱就有多淫贱。

雷九指哈哈笑道:“且容在下再说两句。”又凑过来低声道:“老弟必以为我是个在江湖混饭吃的人,对吗?”

凌风勃然变色,否认道:“我凌风会这么浅薄的人吗?雷老哥太看不起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