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能喜欢他,但她的喜欢廉价而轻浮,任何一个善于恭维的二流货色,都可以用浮华虚夸的言语,换到她甜蜜的笑靥。有时候他们坐马车出行,他冷眼旁观,发现只要有人向她脱帽行礼,就能得到她两个酒窝的还礼。
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会爱她爱得如此之深。
她乐观活泼,活得比谁都轻松愉快。尽管她性格暴躁,极易勃然大怒,动不动就破口大骂,却不会真的记恨谁。
在她的面前,他总有一种错觉。
他不再是卑鄙无耻的魔鬼,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其实,对他这样的人而言,能被允许接触她,抚摩她的嘴唇、咽喉、颈项、皮肤,已经是一种莫大的恩赐……为什么他还要渴求她的感情呢?
然而,他就是这么饥渴、贪婪,早已无法满足于肉贴肉的碰触。
他想要她的爱。
想要她的眼里只有他。
想要她的身上全是他的气息。
看到她和罗伯特并肩而行、相谈甚欢的那一刻,他差点无法控制心中的杀戮欲望。
罗伯特太具有威胁性了。
他头脑清晰,举止从容,教养良好,绝不是兰斯那种虚伪的蠢货可以比拟的。
最重要的是,罗伯特仿佛阿多尼斯一般俊美,而他刚好丑陋如赫菲斯托斯,甚至比赫菲斯托斯还要不堪入目。
这种情况下,他又发现了罗伯特对莉齐的好感,尽管罗伯特极力隐藏,可就像咳嗽一样,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是藏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