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兰斯是个蠢货,居然以为仅凭婚姻,就能得到她。
这个蠢货知道她有魅力,却不知道她的魅力来自何处,还想把她禁锢在凡庸的道德牢笼中。
这种人,永远不可能博得她的欢心。不足为惧。
但兰斯有一句话是对的。
也许会有女人嫁给长得像魔鬼的男人,却绝对不会嫁给真正的魔鬼。
而他,长得像魔鬼,内心也住着魔鬼。
他已经不记得手底下有过多少亡魂。的确,他不是天生的刽子手,最初用绳索套住另一个人的脖颈,是为了活命。在你死我活的角斗场上,他无暇先与良心来一场搏斗,只能遵循本能选择活着。
但如果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肯定宁愿去死,也不愿助纣为虐,让上位者观赏这种以人命取乐的游戏。
可直到他展现出超凡的建筑天赋之前,都这样活着。
渐渐地,他习惯了以杀为生。
他的手是全身上下最完美的部位,苍白、瘦削、骨节分明,手背上淡蓝色的静脉纹微微凸起,但同时,也是他全身上下最丑恶的部位之一,沾满了肮脏的血污。
他知道怎么用这双手揉弦、运弓,在小提琴上演奏出纯净而优美的乐声,也知道怎么用它冷静利落地杀戮,而保证衣冠整齐,皮鞋洁净。
回望他的过去,是如此阴暗,如此压抑。
黑暗,鲜血,累累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