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了十几年的裙子,却在穿了一次裤子以后,才懂得穿裙子的乐趣。
她今天心情好,见谁笑容满面,哪怕是即将偷她二十万法郎的兰斯,她也没有吝啬两个俏丽的酒窝。
兰斯却没有像往常一样,走到她的面前,亲一下她的额头——他们的关系不管闹得多么僵,他都坚持那么做。
她一开始很莫名其妙,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吻她额头那么执着,后来才知道,如果他不吻她的话,仆人们就会说闲话。仆人一旦讲起闲话来,就不再会对她尊重,连带着整个圣日耳曼区的仆人都会轻看她。他不能让他的妻子沦落到这个地步。
莉齐一直看不懂兰斯这样的人。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活在过去——其实不止他这样的“巴黎鼎贵”,美国不少南方人也这样,内战已经结束三十年了,却仍然有不少南方人想尽办法蓄奴,对奴隶动用私刑,积极推行《吉姆·克劳法》。
有一回,她和父亲走小路回家时,甚至看见有人为了加入“暗夜骑士”——也就是早该消失的三k党——而被燃烧的十字架活活烧死。
她不明白过去有什么好的,正如她不明白正歌剧的动听之处一般——明明他们在剧院也不会听演员卖力地歌唱,而是打牌、下棋或闲聊,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去更加闲适的场所呢,非要跟真正的音乐爱好者抢包厢。
莉齐对兰斯整个人都感到迷惑,但没有多想。兰斯并不值得她大动脑筋。
她对他假假地微笑了一下:“亲爱的,昨晚睡得好吗?”
兰斯却抬起一张苍白的面庞,神色惊惶地望着她——平心而论,兰斯既是君子,也是小人,可他从不把小人的一面暴露在皮相上,即使险些被她的马蹄子踢断脖颈,他的脸色也没有这么苍白过。
他说:“莉齐,家里有鬼。”
莉齐愣住,“啊”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