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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我喜欢他!!我知道我喜欢他!可那又怎么样?!”

我觉得自己听不下去了。

这种充满怜悯与谴责的语调好比把一个钛合金十字架朝我脑门上砸——别问我什么是钛合金,我只知道它很牛!我被眼前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妇人砸得头破血流,不得不抄块板砖自卫了,哪怕它要砸的是我自己的脚。

“爱情!瞧您说得多轻松……好像只要我握住先生的手告诉他‘我爱您’他就会带我回老家结婚似的——我自作多情也得有个限度。我从没有说过自己对他不抱心思,可您得戴上眼镜看看,我算是个什么东西?如果先生会有妻子,那也该是苍树小姐和海伦小姐那样的女性,她们都是贤惠的好女人,上帝保佑她们长命百岁。而我?黑手党!杀人凶手!女人不是应该为男人洗去身上的血污吗?我自己都沾了一手血!我只是个自私的、肮脏的——”

“孩子,冷静些。”

罗瑟琳安静地听着我发泄式的咆哮,然后重又温柔地抚了抚我的头。

“我为之前的话道歉……你也喜欢着那位先生对不对?”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自己是个性别意识模糊的迟钝家伙,但我不至于这点区分力都没有。

我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我在百年后的世界遇见他的时候。

意识到“阿诺德先生不在的世界,绝对不是完整的世界”这一点——

我不想把它称作“爱情”,爱情应该是更为美好和浪漫的——就像哈姆雷特和他的奥菲利娅那样——而我对阿诺德那份日久弥生、混合着敬畏与信仰的小心思,鬼知道它是个什么玩意儿。

我可以轻松应对真希的调侃,但我无法回避这个老妇人宁静包容的目光。她让我想起了彭格列外忧内患的现状。战火已经燃遍了这片和平的土地,每一次再见都可能是永别。我清楚得很,再不把这份“鬼知道是什么玩艺”的感情吐露给上帝,我就得抱着它下地狱了。

我会下地狱的。杀人赔命,我逃不掉。

自从十年前,我在垂死挣扎中握住斯佩多伸出的手那一刻起,我就清楚地看见了自己的末路。但我还是选择了跟他下地狱。因为那时我还不能死,现在也一样——我不能留妈妈一个人孤零零地在世上。

真是最棒的荒诞剧。那个人爱的是圣母,可以为世人牺牲自我的无私女性;而我却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伤害他人。就像我说的那样,摊开手一股血腥味直冲鼻子。我只是个卑微的小女孩儿,没法像玛利亚那么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