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着他们那侧的车窗摇上来,我拧开收音机,听着无聊的电台节目,继续在车龙中一点点移动。

终于出了城市,行驶了大概十五分钟之后,我把车窗摇下来,心情好了一点。按照这样的速度,大概再过一两个小时我就可以到了,那么还是能在黄昏前扎营的。

可惜,我的好心情很快又被破坏了。那几个小混混的车大概是改装过,播着让人烦躁的超大声的音乐追上来,和我并排开着。

我试了几次,没法摆脱他们。

这时,我已经完全丧失耐心了。

把车加速开了一段,我在公路的临时停车点把车停下,走出来抬头看看天空。天气晴朗,今天晚上看来不会下雨。这段公路上车辆很少,四周是荒凉空旷的沙地。

那几个混混像我预料的那样很快就追上了,他们大概没想到我会主动从车里跑出来,嘻嘻哈哈的慢慢开着车过来。

没等他们的车停稳,我几步冲过去跳上车头,一把抓起正在驾驶的那家伙,挥手他扔了出去。

敞篷车就是有这种好处啊……我愉快的看着他在空中挥舞四肢,叫喊着飞向公路旁边的光秃秃的沙地,然后就像我计算的那样,擦火柴似的用脸擦着地面平平的滑行了大概十米。昏倒了。

他坐在副驾驶位的同伴张着嘴呆呆看我,愣了两秒钟转过头从怀里拿出把左轮手枪对着我。

我跳到驾驶座上,一把夺过他手里的枪,把枪管□他鼻孔里,一甩枪把他也扔了出去。

至于他的鼻孔和枪管的尺寸是否合适,谁会在意这种事情啊。

我看看后座上的那个胖子。他张着口,手里捏着几根薯条。

看来他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