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出乎他父亲意料的是, 摩尔索在大学毕业,回到家乡的时候带回了一个子爵的女儿,很是在镇上长了脸。

第一个晚上, 森鸥外就看了一半的故事情节, 一言以蔽之就是“居哀镇的摩尔索的人生经历”。

森鸥外有预感剩下的故事情节也能用同样的话概括。

这本书讲的就是居哀镇的摩尔索的人生。按部就班地上学、考试、游玩、阅读……仿佛作者某一天随便选了一个人, 用一点零钱换来了对方几个小时的时间,听对方说自己的过去,随便一个人的随便一些过往,或许有波澜, 但是既然都说了是随便一个人,那么那波澜放在书里也显得过于普遍而无趣。

顺叙的叙事方式和平铺直叙的笔触, 冼练的文字和寻常的生活。

苛刻一点的目光去看, 森鸥外实在不能接受会有人喜欢这本书喜欢到连上战场都不忘带着它,连杀人都不忘带着它, 临死前的最后一件东西就是它。

无法理解。

森鸥外甚至觉得这或许就是这本书最独特的地方了。

被人带上战场, 放在和家人的照片以及情人的书信同样的地位。

流水账一般的故事让森鸥外实在提不起兴趣, 虽然不能说是一个糟糕的拙劣的故事,但是森鸥外觉得“无聊的故事”才是更加悲惨的评价。

如果有哪个作家的书被评价为让人连看下去的欲|望都没有的话,那么稍微有羞耻心一点,该作家也该从此封笔,隐姓埋名,承认自己并不受文学之神的宠爱,接受读者的无情的裁定。

但是缘分的存在自有其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