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打工干活,都干过。她也不是没试过离开这里,可只是去天都镇转了一圈,她就选择回来长安城了。
由奢入简向来难。即便是她,也终于理解这句话的涵义。以前好歹是上校辅佐官,还是上尉,工资虽然不高,但在东方市和南方市的生活都并不算差。而在加入国军之前,她更是在西区市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是的,父亲很有钱。
传统贵族家庭的继承人,以及国家炼金术师,父亲拥有的双重身份,让她在童年享受如同贵族家大小姐的优渥待遇,直到十一岁那年。
一切,终结在十一岁那年。
“朱樱!?”
被这一声呼唤,朱缨终于缓过神来。
“我有个提议,想与军娘探讨,不知可否?”
“哦,你说吧。”他刚说什么来着?他们说了需要探讨的问题吗?
姚秀将煮好的茶舀到朱缨的茶碗里,眸光一转,心中已有千百绕,“军娘在长安城树敌不少,不如扮作胡姬?在长安城,有钱人家里买一两个胡姬,也算正常。”
“你哪里像有钱人?”她似乎默认自己扮演的就是姚秀买的胡姬,这令姚秀持着汤勺的手微微一动,心中竟有三分窃喜。自知这样不好,姚秀摒去杂念,假咳一声,换上温和笑容,转了转桌上的茶碗,“可我昨日确确实实用五百文赢了一顿桂花楼的午饭。余下的,买两三个胡姬应该不成问题。”
朱缨换上胡人女子的衣裳时,才惊觉自己上了姚秀的当。可当她出现在姚秀面前时,他那诧异得整个人僵着的表情,让她心情好了不少。